学生服务

本科生办理延长修业期

发文时间:2018-09-09

材料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东区:有机楼305,电话64437865

北区:图书馆501,电话80191319

办事程序:

学生要求延长毕业,须提前一学期向所在学院提交《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延长修业期申请表》与延长修业期的攻读计划,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学籍管理规定》内第十三条涉及的留级者除外)。

 

办事依据:

《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办理时限:

一般在一周内审核完毕并通知学生办理有关手续、特殊情况办理时限适当延长。

 

相关表格下载:

《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延长修业期申请表》

 

相关说明:

本科各专业的学制为4 年。学生从入学取得学籍到完成学业的年限称为修业年限。学校规定标准修业年限为4 年,最短的修业年限为3 年,最长的修业年限为6 年。休学时间(服兵役时间除外)计入修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