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2018年12月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8-09-12

各有关学院、将于2018年12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为保证2018年12月研究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博士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查重

1.查重对象:对所有将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包括申请暂不公开的论文)进行查重。查重通过后的论文才能外送盲评。本次查重每位研究生只能查一次,请同学们珍惜机会,提交高质量的论文。

2. 完成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的开始及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1日8:00至2018年10月9日15:00。

不能在截止时间内完成以上三个环节的研究生将不能进入后续环节,请各位同学、导师及研究生秘书老师提前做好准备,及时完成提交论文和审核工作.

3.网上申请学位论文查重程序及注意事项:

●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raduate.buct.edu.cn)— 学位管理 — 论文查重申请

导师审核路径: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服务—指导教师相关—论文查重申请审核

● 上传学位论文word(2003或2007)版和PDF版。学位论文命名无统一要求,在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将自动生成文件名。(9月21日8:00开始可以上传)

● 论文内容要求:不包含致谢、作者简介、导师简介。

● 请同学们仔细核对二级学科名称及研究方向,学位中心将根据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选择评审专家。请按示例填写研究方向:有机合成化学、功能高分子、有机功能材料等。

● 在生成自评表后,才能上传论文。自评表是提供给评审专家看的,请同学们在提交后,下载查看,确认无误。自评表内容:   ①学位论文主要创新点(简要); ②发表的期刊论文及专利、获奖; ③论文有待改进之处。

4. 查重要求:根据《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审核实施办法》的要求,论文核心内容的文字**比例过高者,且申诉未获通过者,须推迟半年进行申请答辩,并参加下一次的查重。

两次查重审核不合格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二.学位论文盲审

1.盲审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参加盲评(包括申请暂不公开的论文)。

2.盲审办法:上传的论文电子版,将用于论文盲审。学位办将电子版论文发到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中心为每篇论文找5位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原则上留学生的学位论文由导师安排送审)

3.盲审结果:学位办将教育部学位中心返回的盲评结果及时传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学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老师可随时在系统中查看盲评结果。

三. 博士生学位申请登记

1.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2日 - 11月16日。详情提前一周另行通知。

2. 到所在学院登记的时间及提交的相关材料,请咨询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

3.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晚于该时间点的,将无法在本学期申请学位。

四、 学位论文撰写格式

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的要求撰写。

五、 学位论文的装订

答辩前用白色封面进行装订,答辩结束后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论文,持研究生导师填写的“论文已经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的认定书到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正版的学位论文封皮。

六、 答辩公示

博士研究生在答辩三天前须将答辩的有关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告,以方便同行专家和在校研究生参加。未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的论文答辩无效。

七、学位信息提交

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有关网站,录入并提交学位信息(详情将另行通知)。

八、提交“申请博士学位情况介绍”PPT

已通过答辩的博士生,需向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交“申请博士学位情况介绍”ppt,供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学位使用。要求命名方式:学号_姓名,研究生院网站有模版供下载。

1. 一般为4-5页,注明是否硕博连读

2. 在读期间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注明影响因子、是否top文章、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对应的章节。

九、按照北化大校教发【2016】17号文件规定,论文需申请暂不公开的博士生,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在硕士答辩申请截止时间(9月7日)之前,将所有经学院学位分委会审核通过的《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不公开申请表》及《学位论文暂不公开名单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做好具体安排,并及时通知到导师、研究生。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