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实力一流,建有材料学国家重点学科、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有机无机复合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国家碳纤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物医用材料北京实验室、先进炭材料和特种高分子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教育部碳纤维及功能高分子材料重点实验室、弹性体材料节能与资源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新型高分子材料制备与加工重点实验室、材料电化学过程与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水性聚合物合成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先进弹性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化工行业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形成了鲜明的学科特色,学术成果显著,已建设成为我国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之一。
二、招聘专业方向
应聘人员应属于高分子材料、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化学与物理、生物医用材料、碳材料及复合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等相关学科,研究方向与上述学科相关,具备高分子合成或有机合成等背景。
三、岗位需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专业背景 | 招聘人数 | 招聘类别 | 备注 |
1 | 行政人员 | 材料科学与工程等、行政管理 | 1 | 计划内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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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岗位职责
1、协助研究生院及学院主管领导开展工作,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研究生培养、学位管理等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协助主管院长做好研究生专业目录编写、招生宣传及考试录取等招生工作;组织协助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负责编制学院分学年、分学期的教学进程计划,负责教学计划的调整与审批,负责落实研究生课程教学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负责组织修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负责编制本专业研究生课程一览表;负责完成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工作;负责完成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教学工作量考核工作;协助开展研究生院安排的学科申报工作;协助学位点的预评估工作及评估相关工作。
2、负责组织完成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选拔和面试工作;负责新生入学、在校生新学期注册相关工作;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的审查、毕业生成绩盖章工作;负责研究生选课、考试、成绩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论文评审、毕业答辩、发表论文审核等学位相关工作;负责国际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工作及与外方合作学校的联络沟通工作。
五、岗位待遇
所聘行政岗位属于计划内事业编制,所聘人员具体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北京化工大学规章制度执行。
六、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品德优秀,作风正派, 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 具有北京户口;
4.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技术,能熟练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
6.具有良好的吃苦耐劳、认真负责、团队意识、合作精神;
7.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及工作强度;
8.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9.报名截止日为2020年9月4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学
电话:010-64433854
邮箱:wenxue@mail.buct.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2号信箱
邮编:100029